1、產品(Product)。產品是指能夠提供給市場,被人們使用和消費,并能滿足人們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,包括有形的物品、無形的服務、組織、觀念或它們的組合。產品一般可以分為三個層次,即核心產品、形式產品、延伸產品。核心產品是指整體產品提供給購買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;形式產品是指產品在市場上出現的物質實體外形,包括產品的品質、特征、造型、商標和包裝等;延伸產品是指整體產品提供給顧客的一系列附加利益,包括運送、安裝、維修、保證等在消費領域給予消費者的好處。
2、商標(TradeMark)。商標是一種法律用語,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、制造、加工、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,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、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,一般由文字、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。經國家核準注冊的商標為“注冊商標”,受法律保護。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。
3、名牌(FamousBrand)。對于名牌最通俗的理解就是知名品牌。“名牌”一詞的出現先于品牌概念,它是我國特定環境下的產物。